个人资料私隐政策
时富金融服务集团有限公司及/或其附属公司 (「时富金融」) 致力保护阁下所提供的个人资料。就此,时富金融订立以下个人资料私隐政策,说明时富金融如何收集有关资料,其收集目的及用途。

时富金融不时透过各种渠道 ( 如查询、填写登记表格或电邮 ) 获取阁下的个人资料。当阁下浏览此网址时,时富金融会自动记录阁下电邮地址中的域名伺服器部分以及所浏览的网页。时富金融可能向下列人士提供该等个人资料:
(i) 时富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时富集团”) 之任何其他成员公司;
(ii) 可能以其名义登记证券或其他资产之任何代表人;
(iii) 向时富集团之任何成员公司或获传递资料之任何其他人士提供行政、数据处理、财务、电脑、电讯、付款或证券结算、财务、专业或其他服务之任何承办商、代理或服务供应商;
(iv) 代表阁下与或拟与时富金融进行交易之任何人士或该等人士之代表;
(v) 任何承让人、受让人、参与人、分参与人、代表、继承人或获转让账户之人士;
(vi) 时富集团之任何成员公司之任何商业伙伴;及
(vii) 适用于时富集团之任何成员公司之法例、规例或其他法规所规定之政府、监管或其他机构或机关。
阁下不时所提供之资料可用作下列目的:
(i) 用作编制网页浏览人次的综合资料及有关使用模式的一般统计数字;
(ii) 令指示生效,及执行阁下之其他指示;
(iii) 就账户提供服务,无论该等服务是否由或透过时富集团之任何成员公司或任何其他人士所提供;
(iv) 为阁下进行信贷查询或调查及查明阁下之身份、财务状况及投资目标及容许或协助任何其他人士进行上述事项;
(v) 收取到期款项,向时富集团之任何成员公司执行抵押、押记权或其他权利及权益;
(vi) 为时富集团之任何成员公司或其任何商业伙伴之现有及日后服务或产品进行市场推广;
(vii) 组成可能获传递资料之人士或时富集团之成员公司之部份记录;
(viii) 遵守可能规限时富集团之任何成员公司或任何其他人士之任何法定、监管或其他规定;及
(ix) 有关或附带上述任何一项或多项目的之其他目的。
除特别声明外,时富金融将时刻遵守香港特别行政区的个人资料 ( 私隐 )条例,确保阁下所提供的资料得到保密。

阁下可要求获取一份该等资料之副本或要求更改该等资料。任何该等要求可寄发予时富金融之个人资料主任,时富金融可就任何该等要求向阁下收取合理费用。地址为:
个人资料主任
香港中环皇后大道中99号
中环中心21楼
时富金融可使用该等资料及向阁下提供有关时富金融之其他服务及产品。在毋须支付任何费用情况下,阁下可以书面要求时富金融停止使用该等资料作该等用途。

阁下浏览此网站及透过电子途径向时富金融作出通讯,即表示阁下同意遵守上述条款。如阁下于该等条款作出修订后,仍继续使用本网站,即视为阁下已接受有关修订。